某学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批窗帘,预算金额92万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里明确,供应商需要提供纱帘、布帘等的安装、供货、维修服务,且供应商可以自行前往学校现场勘查,根据学校建筑与装修设计提供相匹配的窗帘样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分细则显示,价格分占30分,技术商务分占70分,其中样品分占8分。据了解,该市货物、服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
那么,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窗帘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吗?
特约政府采购专家谢言俊说,政府采购法律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非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依法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对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适用政府采购,具体采用哪种采购方式,可以依据项目特点选择七种采购方式的其中一种。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张雷锋认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货物,一般采用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者询价方式采购。是否适用竞争性磋商,要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以下简称214号文)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那么窗帘采购符合214号文规定的五种情形吗?是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的项目吗?窗帘采购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吗?政府采购业界资深人士曹石林认为,窗帘采购项目并不复杂,不适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杨峰同样也认为,窗帘采购不适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杨峰说,窗帘采购需要安装、维修,同样的技术参数可能供应商会提供完全不同的产品,其采购需求可能很难用文字精准描述,但并不符合214号文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五种情形。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岳进一步解释,首先采购人不是政府单位,排除政府购买服务可能;其次,该项目采购内容为窗帘,导轨,窗帘杆,就产品而言,市场价格相对稳定,透明度较高,属于成熟产品;不存在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就采购文件而言也不存在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可能;此外,不存在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不确定的可能;最后,该项目不是科研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因此本项目不适宜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记者查询正福易找标,发现100万以下的窗帘采购项目,大部分都采用了竞争性磋商方式,小部分采用了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个别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采购人选择竞争性磋商方式?杨峰说,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四个优势:一是磋商便捷、时间成本低;二是规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样品要求,可以要求出样;三是综合评价,避免最低价中标;四是有磋商报价环节,而且可以现场调节价格因素。
那么,窗帘采购应该采用什么采购方式呢?王岳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该项目在当地采购限额标准的情况下建议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另外,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项目并不能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所以本项目亦可考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